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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至22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在重庆市举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毅指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自2002年开展以来,已经连续走过了九个年头。实践表明,“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教育形式,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的有效载体,也是集中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推动主要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安全生产月”活动被社会广泛接受,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效果也越来越明显。
黄毅强调,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也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宣教工作如何准确把握形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为服务安全生产大局营造良好的氛围;如何正确履行职能,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全面发挥宣教工作的导向、传播、教育、渗透功能;如何不断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宣教效果,为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各级安全宣教管理部门和宣教机构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努力推进宣教工作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目标,发挥宣教工作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上实现突破;二是在完善安全理论、把握工作规律、推动制度建设、促进监管落实,为监管业务提供精神动力和服务支撑上实现突破;三是在完善职能定位,强化宣教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宣教载体,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影响力上实现突破;四是在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功能,进一步凝聚各级宣教机构合力,提升宣教效果上实现突破。
在部署下一阶段如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时,黄毅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总结、交流、探讨,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充分认清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持久性和广泛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宣教工作抓实、抓好。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扎实开展系列大宣贯行动,促进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积极探索和研究防范事故的规律,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力求实效,提早科学谋划明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教机制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宣教机构体制、充实宣教机构编制、加强宣教队伍建设、创建宣教机构与宣传媒体有效结合机制、丰富和创新宣教机构载体,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主任裴文田关于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情况的报告。北京市安监局、重庆市安监局、湖南省安监局、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安监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共九家单位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介绍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与会代表还分组进行讨论,交流、研讨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的具体办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的大会,更是一次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完善思路,推进各项工作深入落实的研讨会、动员会和部署会,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献计献策,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丰硕的效果。
会上对146家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20家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和2009年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
会议期间,黄毅会见了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双方就进一步做好重庆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交换了意见。
公安部宣传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受表彰的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代表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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