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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吉林市大厦火灾案 要求各地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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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吉林11月6日电 (记者 吴兆飞 苍雁)记者6日从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5日吉林市商业大厦发生火灾后,公安部消防局发出紧急通报,指出这是2009年以来中国内地亡人最多的一起火灾事故,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务必引起高度警觉,深刻吸取教训,保持防控火灾的高压态势,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11月5日9时17分许,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住院治疗。据了解,该商场共五层,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其中一层经营家电、化妆品,二、三层经营服装,四层经营床上用品,五层经营箱包,局部为儿童乐园,起火部位于一层,一至四层全部过火,五层局部过火。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通报中称,这是一起2009年以来亡人最多的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刘金国副部长就加强火灾扑救、开展原因调查等作出重要指示,公安部消防局已派局领导率工作组赴吉林指导工作。目前,北方地区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南方地区气温也逐步降低,火灾危险性增大,进入10月份以来,已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对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务必引起高度警觉,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入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持防控火灾的高压态势,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广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凡发生重大火灾及灾害事故,要在应急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消防局指挥中心报告,绝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发表于 2010-11-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着火,今年商业大厦又着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吸取教训的深刻,责任感还是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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