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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疑转包 承建商曾因安全问题被点名 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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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证人员是怎么突破层层监管,轻易出现在这一高危岗位上的? ”“改造工程本身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情况?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工程由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承建,之后由该公司人员与个体业主支某等两人签订了转包合同。工程转包后,支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郝某和沈某两人,由郝负责搭脚手架、沈负责电焊。之后沈又找到无操作资质的电焊工吴某等人来施工。
    记者在市建交委网站企业资质查询系统中看到,佳艺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18日,于2002年6月19日获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公司主营与装饰工程范围内相配套的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五金、大楼清洗工程、屋面及地下室防水修理工程。在“企业投标活动概况”一栏信息显示,该公司自2009年9月11日以来从未参加过施工类的相关公开招标。
    记者还发现,该公司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去年4月16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发布的“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企业”公示名单之列。
    2.保温材料是否合规?
    目前无法判断保温材料是否对火势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消息称,从2009年起,静安区就开始启动对高层旧住宅外立面的整治工程,主要针对1996年前竣工的公房类高层住宅和高层商品房住宅。而改造中用到的保温材料是否是造成此次火灾重大人员伤亡的祸首之一也引起了市民关注。
    资料显示,由于建筑外保温材料极易引燃,电焊、明火、不良施工习惯都会引燃保温材料,故施工火灾屡有发生。这些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会不断产生融滴物和毒烟,同时释放氯氟烃、氢氟碳化物、氟利昂等有害气体。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于2009年9月25日联合发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明确要求100米以上住宅建筑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即不燃材料。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静安区建委、消防的防火监督、安监局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
发表于 2010-11-1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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