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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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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   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2
(一)指导思想 2
(二)基本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3
三、主要任务 5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 5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准 5
(三)开展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新一轮专题培训 6
(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 6
(五)继续深化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8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项”基础建设 9
(八)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 10
(九)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 10
(十)开展安全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 11
四、保障措施 12
(一)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12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12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 12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13
(五)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3
五、规划实施与考核 14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大培训、大教育的要求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工作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培训,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规模和覆盖面逐步扩大,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但是,应当清醒得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带来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本身存在着法制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和困难。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信息化建设滞后,经费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覆盖面仍达不到要求,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现象仍然存在,干部教育培训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差异较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努力解决工作中不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和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突出各类人员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真正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安全发展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充分借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成功经验,以改革促事业发展,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实现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管理信息化。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针对性、实用性不强问题,把知识、技能、态度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这个夏天 于 2010-11-21 10:49 编辑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相适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培训广度和深度明显加大,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能力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充分发挥。
——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以及依法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建立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的四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网络,专业结构合理、数量质量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数量充足、门类齐全、质量优良的教材体系。
——建成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管理、考核发证、证书查询等网络化。
——全国市、县、乡三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全部得到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全部经执法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急救援人员资格培训率及专题业务培训率均达100%。
——进一步提升安全学科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安全类专业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安全生产发展需求基本达到协调发展。
——培养和打造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到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达到20万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含安全主任)数量达到5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
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考核;将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准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完善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和培训质量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及时调整和公布特种作业范围。针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安全培训相关政策。
专栏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准建设工程
修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20号令)、《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煤安监人字〔2002〕59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大纲》(安监管人字〔2002〕第77号)和《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质量考核标准》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和冶金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三)开展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新一轮专题培训
研究领导干部安全素质要求,探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安监总局负责市(地)、各省级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县(市)、乡(镇)的原则,以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十二五”期间,总局将全国市(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再轮训一遍,各省级相关部门将县(市)、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轮训一遍。
专栏2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
对象: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和市、县、乡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指标:全国市、县、乡三级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培训率达到100%。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举办1-2期市地分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同时举办西藏、新疆、青海和四川等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各省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对县、乡分管领导干部的培训。
(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制度。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执法能力研究,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岗位能力模型体系。完善培训考核制度,推行培训学分制管理,探索建立干部自主选学平台,解决工学矛盾。按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分专题强化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专家型执法队伍。
专栏3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工程
对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执法队伍以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指标: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人员(执法队伍)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率达到100%,并得到新一轮的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举办2期市地安全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2-3期省级以上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20-30期安全监管监察专题业务培训班,1-2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专题研究班;选派15-20名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培训;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挂职锻炼;选派40名安全监管监察业务骨干到矿业、化工等高等院校进行为期3个月到1年的业务培训。指导各省级安全管监察部门做好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
(五)继续深化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和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培训。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按规定进行复训,做到持安全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上岗。严格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从事加工、制造等生产性质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坚持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准入,扎实推进教考分离。

专栏4    企业管理人员、班组培训工程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工程
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举办2-3期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或复训班。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和企业需要,做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做到100%持证上岗。企业班组培训工程:以班组长、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及农民工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班组内部培训。组织制定班组长师资培训的大纲、教材和题库,编写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系列教材。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工程: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各类大中队救援指挥员、所有救援队员100%地接受培训,基本形成以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继续开展安全工程学科建设有关课题研究,积极推进和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教育认证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新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努力争取将“安全科学与工程”设立为一级学科。以强化安全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为重点,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校企共同培养卓越安全工程师等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教育培训,支持和鼓励监管监察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需要选送人员参加。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大奖学金和助学金支持力度,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探索研究学历教育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标准、安全生产准入标准等相互衔接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变招工为招生,为高危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技能等应用型人才。
专栏5   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完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中“安全科学技术”的新体系,促成安全科学与工程成为一级学科。搞好精品课程建设,完善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系列教材,建设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的培养体系。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结合安全工程专业教育认证工作,在积极推进和扩大认证范围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通过专业认证的院校参加“卓越计划”的试点;组织行业和高校专家共同研究与现行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机制相协调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明确校内教育和企业实践的学习内容和培养方式,强化提高学生的工程能力和职业素养,推动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结合人才市场对安全技术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行安全类专业双学位制办学模式的探索,培养包括安全工程专业在内的、具有两个以上专业的系统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研究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修订完善继续教育大纲,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项”基础建设
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继续做好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复审工作,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和能力或布局、结构不合理的机构进行调整。加强培训效果评估,推进培训机构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发挥大中专院校的作用。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网络。
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师资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完善培训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加强师资培训。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教师,在“十二五”期间至少再轮训一遍。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教材编写规划,统筹教材编写,突出案例特色,开发适用于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教材,注重加强农民工和企业班组培训教材以及多媒体教材的开发,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等为载体,适应分级分类培训需要,质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
专栏6    “三项基础”建设工程
示范基地:在继续加强10个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国家和地方共同扶持的方式,分行业建立20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综合实训基地:依托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建设2个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综合实训基地。
(八)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
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完善培训课程设计,规范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讲授式教学,推广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创新培训手段,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开发网络培训课堂,推广视频专题讲座,开展在线学习、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加强考核管理,推进教考分离,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九)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
研制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严格考核标准,强化培训考核,建立健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题库及其配套软件,大力推行计算机考试。
专栏7    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工程
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安工程”,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资格培训网上报名、办班咨询、证书查询、报表统计、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自动化。考试中心: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开发在线考试平台,实现考核信息传输、考核监控、考核结果一体化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人员、不同工种的特点,按照相关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系统开发适合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试题库及其配套软件,满足培训考试需要。
(十)开展安全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培训渠道。继续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与交流,适时组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实施中日安全生产能力提高合作项目,开发中美、中欧、中澳等新的国际合作项目,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学习借鉴国外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
专栏8    安全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外合作安全培训基地:依托总局培训中心和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建设安全培训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引进境外知名安全培训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安全培训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人员交流培训:分期分批组织不少于100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到国外先进培训机构学习、进修、考察;邀请100名国外专家学者来华进行讲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安全生产的整体布局中,做到统一规划,同步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落实到位。安全培训机构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区别对象和层次,加强对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人员、各级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强化培训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其熟悉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规律、工作要求和方法,全面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充实培训管理力量,切实加强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
拓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导投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投入、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等制度,改进培训经费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按照2.5%提取,主要用于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8%-15%的资金,专门用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工作。研究将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纳入技改国债资金支持项目。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和抽查,制定培训质量评估考核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
(五)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全面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的立法及其配套规章建设,加强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推进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监督,促进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政策,推动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激励机制,激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活力。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建立和管理,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归并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与安全资格衔接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资格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衔接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中小企业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骨干的安全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地区要把规划的主要目标指标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确保规划任务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培训投入,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
负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度公布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3年底和2015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发表于 2010-11-2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发表于 2010-11-2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注册安全工程师终于可以看到希望了^_^
发表于 2010-11-2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20万 看来接下来 考试还是不会太难的
发表于 2010-11-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是有的,但道路是曲折的,要走的路还很长,大家慢慢走吧。
发表于 2011-5-13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在手,革命仍需努力啊,加油,安全这个领域始终是没有终点的
发表于 2011-5-1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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