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3日电(记者 浦超)记者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该局今年以来多次接到昭通市有煤矿非法组织生产、发生煤矿死亡事故的举报,近日又连续接到昭通市镇雄县部分煤矿瞒报事故的举报,特别是“镇雄县刘家坡煤矿‘11.18’瓦斯爆炸瞒报事故”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该局日前向昭通市政府发出监察意见,建议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据了解,11月22日,云南煤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刘家坡煤矿发生一起5人遇难事故”,初步核查举报事故属实,11月18日,刘家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该矿隐瞒事故,目前煤矿矿长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近期云南煤监局还接到“镇雄县中屯乡平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隐瞒不报等相关问题”的举报,经调查,该煤矿于11月4日发生瓦斯燃烧事故该煤矿确于11月4日晚11时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轻伤,但无人员死亡。关于“9月底至10月初的半个月时间内,镇雄县塘房东源煤矿一号井和二号井发生两起矿难,死亡3人”的举报,目前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云南煤监局在监察意见中提出:昭通市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瞒报事故行为。要强化煤矿企业业主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依法办矿、合法办矿、安全办矿,从根本上消除煤矿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的煤矿事故,及时组织公安、安监、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及时将核查情况上报、回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给予保护。要严厉打击瞒报行为,对近期查实的煤矿瞒报事故,坚决予以打击;对瞒报事故的当事人、参与者及逃匿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