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型号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2 灭火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试压检查;当发现筒体有损伤、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亦应进行试压检查。
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4 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压力表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应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更换。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 二氧化碳贮气瓶出厂5年后以及每隔3年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合格。
10 灭火器头要求
10.1 灭火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0.2 塑料器头使用2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5年必须与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0.4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0.5 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10.6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厂产品。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0.7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