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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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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器管理办法

1、目的:确保每个出货产品不带有危险性金属等利器。

2、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产品涉及针具和金属工具的过程。

3、权责:


3.1
生产部:利器的使用与管制。

3.2品管部:利器使用状况的监督。

4定义:

利器指产品中含有尖锐的、有伤害性的金属物(如:大头针、缝针、剪刀、枪钉、小锥、刀片、铁皮残留毛刷

5作业内容:

51   生间车间的枪钉、剪刀、针、刀片必须固定在生产人员的位置处,剪刀、刀片、毛刷需和工作台绑在一起,枪钉、

      针需放于包装盒、针包内统一管理。

52    需求车间每位员工发一根针,每天下班相关车间组长要检查员工的含针情况。

53    在操作中出现有断针情况的员工需将断针拿到组长处换针,组长要做好记录。

54   操作过程中,员工必须使用硬胶类的毛刷,如发现有掉胶齿的要从产品上清除,

55   工作中正常员工每人只有一根针,如发现员工有多针或缺针,多针视情况对相应员工记过、记大过处理。

56    缺针(含断针、少针)、除对相应员工处理外,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直到将该断针找到为止,如对应产品找不到,

      需将员工持针当天生产的产品重新返工检查,直到将失针找到为止。

57     每只成品在包装时需经检验人员逐一检查通过。

58     各车间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

59     品管部相关QC需不定时按要本办法检查车间的利器状况。

6相关文件:

      机器设备操作指导书
YW-MD-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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