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经2008年1月5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一、收费依据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结合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的实际确定。 二、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分为五个档次: 1.会长单位:30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 4.理事单位:10000元/年; 5.会员单位:4000元/年。 如年度会费有较多结余或不足,经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可作出适当的调整。 三、交费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以在第一年一次性交纳一届的会费。 新加入的会员,首次交纳会费时间为被正式批准成为会员后的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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