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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OHS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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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执行OHS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一、要求与解析

    (一) 《审核规范》要求

     4.3.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二)解析

     1.对国家和行业有关OHS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是用人单位在OHS方针中必须予以承诺的,因此遵循法律及法规等要求,是用人单位OHS管理的重点和其应尽的义务。

     2.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遵守OHS法律法规体系 (泛指OHS 国家法律、国家级和地方的法规、国家级(行业)和地方级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的程序文件。如《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获取与遵循的管理程序》、《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与规定发布与执行程序文件》等。

     3."其它要求"主要是指属于法律法规体系以外的规章,如用人单位的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用人单位的OHS管理制度与有关企业标准,设备、工艺、安全等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应明确OHS法律法规体系和其它要求的获取渠道、包括范围、来源、确认等,用人单位内OHS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获取部门(如安全、法规、标准、人事、教育、企管、保卫等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以及相互联系与通报的形式等。

     5.已获取的OHS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列出清单,可按类别排序(如法律类、国家法规类、地方法规类等);也可按发布实施时间排序。

     6.要特别注意并定期跟踪已有新的同内容的法律法规颁布后,旧的应及时清理并停止使用。若在国家和地方均有同内容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时,层次之间不得矛盾。总体原则是:"新的取代旧的,地方服从国家"。

     7.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应根据其适应性及符合性,采取有效的方法与手段,分别按需要将版本传达给用人单位内最高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分厂车间以至班组和员工,必要时应向相关方介绍和通报。

     8.在传达、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时,要防止走形式,轻效果,一阵风,一风吹;要有的放矢地将法律法规等要求变成有关部门与人员OHS 工作的依据和准绳,成为指导用人单位做好OHS 工作的实际行动。

     9.建国以来我国颂布的有关安全健康主要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见本书附录。

    二、 法律及法规要求应用举例

    1.获取与遵循国家OHS法律登记表见表1示例。

     表1 ABC公司获取与遵循国家安全法律登记表 (示例)

    见表

国家安全卫

生法律名称

获取

来源

颁布

时间

施行

时间

公司归口

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

文本内容

下发与执

行单位

变更

记录

1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

省劳

动厅

1994

7.15

1995

11

人事

公司办、

安技等

各职能部

门各分厂

2

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

省公

安厅

1997

3.14

1997

51

保卫

法规室、

安技等

有关的职

能部门、

各分厂

已修

订过





    2. OHS有关要求制订与发布情况登记表见表2示例。

     表2 A B C公司OHS 有关要求制订与发布登记表

职业安全卫生有关要求名称制订部门会签部门发布部门发布时间归口管理部门本文下发执行单位变更记录
l 职工安全手册 安技 企管人事公司刃’199371安技 公司各单已修订过
2 设备安全操作规定设备 安技动力企管 199561设备 拥有设备单位  
3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技 技术工艺企管 199711安技 公司各单已修订过
7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运输 安技企管标准199851运输 公司各单  
20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保卫 安技企管标准199851保卫 公司各单  

发表于 2011-2-2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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