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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规》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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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反《安规》酿苦果

1 事故经过

    2004-06-28T9:30,某发电公司码头上正在卸煤。燃料车间副主任陆某观察到移动输送皮带的改向滚筒上粘煤较多,影响了输煤的速度,便踏上梯子,把一根扁铁伸向滚筒下面,想把粘在滚筒上的煤粒捅掉。刹那间,扁铁被皮带卷入,右手随即被皮带绞住,陆某使劲往外拽,人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右手小臂骨断裂,右肩胛前皮肉撕开。经治疗,右手仍留下后遗症。
    2004-07-20T8:05,燃料检修班钱某刚刚接班例行巡视时,发现停运中的移动皮带上部一只立式挡辊过紧,需要调整。钱某没有与上输班联系就动手松动螺丝,而恰在此时,上输班值班员李某正启动移动皮带卸煤,李某既未仔细观察也未发出预警即按下了移动皮带的启动按钮,输送皮带将正在拆螺丝的钱某从5 m高处带下,摔在2 m高的煤堆上,造成钱某右手骨骨折、左腿神经韧带拉伤。

2  原因分析

    (1) 陆某未停输送带即对皮带清理粘煤,严重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以下简称《安规》(热机))中“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它清理工作”的规定,属违章作业。
    (2) 钱某没有开具工作票即进行检修工作,违反了《安规》(热机)中“在运煤皮带上进行检修工作须使用工作票”和“在许可工作前须将电源切断并挂警告牌”规定。钱某认为,松动一个螺丝钉,只需一会儿的功夫,时间又早,不会有人启动输送带,加之长期养成贪图方便的习惯,从而为自身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3) 李某在起动运煤皮带前未进行预警,违反了《安规》(热机)中起动皮带应预警告电铃的规定。现场装有警告电铃,但由于长期不使用,使之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3  防范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某公司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考核制度不可谓不全,但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尤其是辅助工种,成为安全管理的盲点。长此以往,违章行为成了习惯,比如不停皮带清煤、皮带检修不开工作票等,甚至觉得清理粘煤停皮带既费事又耽误上煤;为调整一个螺丝钉开具工作票,执行烦琐的程序,是多此一举;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安监部门的批评有抵触情绪,觉得很冤,至于已发生的事件,认为是自身不小心、操作不熟练所致。为此,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的学习,包括《安规》(热机)的有关规定、兄弟电厂发生的事故案例,指出违章行为是事故的最大隐患,是对自身最不负责的一种行为,使职工认识到遵章的重要性和违章后果的严重性。
    (2) 针对这2起伤害事故,结合《安规》(热机)的有关规定,公司再次明确:
    ① 严禁在运行中的皮带上清理滚筒、托辊上的粘煤。
    ② 检修人员对输送机及其它输煤设备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开具工作票并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巡查消缺必须与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并在相应设备的开关箱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待工作结束后再取下。
    ③ 检修消缺必须有2人以上,并做好监护和安全措施。
    ④ 值班员启动输送机或其它设备时,必须对皮带和周围进行查看,确认无人员作业、无障碍、无“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后方可开机。
    ⑤ 操作人员发现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时,严禁开机,必须与检修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等到检修终结后方能开机。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但无工作也应视为有人工作,经查明确实无人工作后方能开机。
    ⑥ 输送开机前须鸣长铃3次,每次不少于5s,中间停顿不少于5 s。
    (3) 公司举一反三,加强了对码头、龙门吊的管理,增设了电铃,坚决杜绝类似伤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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