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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撤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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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撤销总局。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出台的这些实施条例,不深入到基层调研,很多工作搞得不切实际,又想把总局凌驾于其他部委之上,具体工作又不认真抓好落实,例如:实际工作中,你不去做实际工作,又想去管理,谁理你,管理就是要管才会理。例如道路交通,管的部门很多,有公安、交通。死亡人数是最多的,出了事基层安监人员就要背责任,可是道路运输企业安监部门能监督管理吗?现实中是不能的。而且基层也不会去管的,只是看运气,死人少没责任。死的多了就倒霉
发表于 2017-1-1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昨天我我已经上书国务院网站,呵呵。因为我看到条例就愤怒无比!
一个生产法已经弄的不伦不类,毫无顶层设计的规范。再弄个条例恶心人,令人出离愤怒!
究其原因,安监局混吃混喝混贪的作风严重损害了安全生产事业!
我建议由国务院或人社部组织制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统一国家安全生产的立法!安监局作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只需要监督执法即可!
从事安全生产已经15年,可恨可恶的安监局弄个安评养小鬼,折了注安的大寿!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一环,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也是最容易实现监督职责的一环,可恶的安监局故意分裂安全生产体系,架空安全管理职能,导致了安全体系混乱撕裂,还有它那个法律条例,条理不清,内容杂冗,语言文字把握不清,连什么是必须,什么是应当都搞不清楚,这样的法律如何支持国家的安全生产??
发表于 2017-1-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确实如此,依法安监总局应全面负责各行业的总体安全管理工作,可实际许多行业并不买账,因此必须集权,打破安全管理上的各自为政,安全管理是技术和管理的综合,必须专业人员去做.
发表于 2017-1-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制改革后总局基本没什么用,支持撤销!
发表于 2017-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确实如此,同感
发表于 2017-1-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撤销
发表于 2017-1-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消,感觉安监就是哗众取宠
发表于 2017-1-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消,感觉安监就是哗众取宠
发表于 2017-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7-1-9 2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7-1-9 2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7-1-10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撤销,同时要求解散的安监局的所有人员都充斥到生产一线当安全员,作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于 2017-1-1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希望论坛的坛主把兄弟们的意见集中上传下。
发表于 2017-1-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监总局摆正自己的位置
发表于 2017-1-10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0 1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
发表于 2017-1-1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支持?
发表于 2017-1-1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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