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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目前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中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意见引起了广大的反响,建议学习消防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定位应该是社会服务技术机构既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但是呢,目前安全评价资质都要安全评价师,很尴尬,这一点应该向注册消防工程师学习。目前国家又提出注册职业卫生工程师制度,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评价师把注册安全工程师逼上不归路,又不想强制配备在企业中,又不与企业资质挂钩,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企业也没有强制的安全总监职位,其实就是一个注册安全员。领导们想让注册安全工程师们怎么发展。安全评价师有安全生产协会,注册职业卫生工程师有职业健康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安全工程师协会根本就不能与他们比。
我的意见是企业不强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无所谓,按照消防工程师的制度,定位第三方服务机构,好比会计师事务所一样,这样安全评价师和注册职业卫生工程师就得合并到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就做得很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中应该增加对安全社会服务机构配备的明确要求,别再在法律条例中出现建议,鼓励的词语,法律是严肃的,法律都摇摆不定,叫依法治国的群众何去何从呢。
还有一个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费提取,建议由税务机构一并收取,转为政府费用购买安全技术服务,这样一来避免了很多的矛盾。大家也不用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安监局的工作量也少了,企业也减少了违规。
希望领导们能采纳,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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