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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减灾办13日发布的2016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显示,2016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近1.9亿人次受灾,1432人因灾死亡,27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032.9亿元。
此外,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910.1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353.8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52.1万间房屋倒塌,334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万公顷,其中绝收290万公顷。
总体来看,2016年灾情与2015年相比明显偏重,与“十二五”时期均值相比基本持平,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1%、31%,受灾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分别减少39%、24%。
分析显示,2016年全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六个特点:一是全国灾情时空分布不均,重大灾害过程主要集中在6至7月,各地区灾情差异较大;二是暴雨洪涝灾害南北齐发,全国共出现51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平均降雨量为1951年以来最多;三是极端强对流天气频发,全国共发生59次大范围强对流天气过程,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为2010年以来最多;四是台风登陆强度强、影响大,我国大陆地区共有8个台风登陆,较常年的7个偏多1个;五是地震活动水平总体较弱;六是干旱、低温冷冻和雪灾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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