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行 首次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杨焕宁监誓并勉励广大安监干部铭记誓言、履行承诺
| 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监誓并讲话。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办法》要求,为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忠于宪法、恪守宪法、维护宪法、依宪履职,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监誓并讲话。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而隆重。当日17时30分,参加人员全体起立,面向庄严的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扶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杨焕宁在宣誓仪式上强调,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宪法宣誓是教育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献身国家安全生产事业的重要课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参加宪法宣誓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不忘初心,履行承诺,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要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强化党性原则,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结合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工作实际,坚持把弘扬宪法精神同依法治安、严格执法结合起来,不断促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坚持为党和国家事业履职尽责,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同志,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仪式。2016年以来总局任命的司局级和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宣誓。
(中国安全生产报 记者 张莹 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李振营/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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