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冒充高官秘书诈骗:卖飞机坦克 互指对方犯罪4评论2017-02-04 06:5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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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卢某、郑某夫妻俩冒充领导人生活秘书和国家部委工作人员,谎称能够买军队物资及办理人大代表证诈骗600万元受审。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这对夫妻被北京市三中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13年。新京报记者了解,这对夫妻受审时在法庭上均称自己没有虚构身份,互指对方犯罪。 夫妻被控诈骗 均称无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月30日,卢某、郑某夫妻二人虚构领导人秘书、国家部委工作人员身份,以能够购买军队淘汰物资、办理人大代表证等为名,骗取被害人王先生、姜先生600万元人民币,后因事情未办成,在王先生多次索要下,退还150万元。 2015年3月至4月,被告人郑某、卢某归案。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某等人的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该案在审理期间,夫妻二人却互相推诿。卢某说自己并不清楚妻子和两名被害人之间的事情,妻子给他转账是归还欠款。而郑某则称涉案大部分资金都转给了丈夫卢某,她不构成诈骗罪。 庭审时,夫妻二人的辩护人也都做了无罪辩护。 判刑后上诉 重审再定罪 去年5月和6月,三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3年、卢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宣判后,郑某不服上诉,北京市高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随后,北京市三分检于去年11月重新向三中院提起公诉。三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 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郑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在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银行交易记录等可以认定在办理事情过程中,卢某、郑某夫妇和三人见面时,多次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被害人转给郑某的钱被其占有并处分,其中大部分转账给卢某使用,非法占有目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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