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划分为: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三个级别。 专业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文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卫生、其他安全十个专业类别。其他安全生产行业领域需要另行增设相应专业,按照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确定。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 和专业科目。 参加第二个及以上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可申请注册两个专业类别。 本办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分别视同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安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6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4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四)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碩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六)取得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满4年。 助理注安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4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或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专业科目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卫生、其他安全等专业。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科目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专业类别划分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专业类别划分相同。 考试分为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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