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shihua26

多“活”42小时 赔偿少20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30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啊
发表于 2012-6-2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如果一些无良公司要求医院强行拖过48小时呢
发表于 2012-6-1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应有其严肃性,否则不知又有多少人会钻了空子;也许有时是不够人性化....
发表于 2012-6-18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啊
发表于 2017-5-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硬性的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30 09: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