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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石岩)安监总局近日发布通报,对39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点名批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着评价过程控制执行不严格、档案管理不完善、技术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通报材料显示,武汉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兴业矿山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等机构存在评价人员特别是质量过程控制管理人员对过程控制文件内容掌握不扎实、执行不严格,未按要求进行全过程控制等问题。个别项目在过程控制中没有过程控制记录或记录不全甚至存在错误,有的缺少项目组的任命记录,相关人员没有按要求签字确认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存在评价人员技术档案不完整,缺少法规、标准及规范更新记录,没有定期内部审核评审记录等问题。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编写的报告存在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准确性、适用性、针对性较差;现场影像、图片资料的采集、归档、保存不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不够严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不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存在遗漏现象等。
通报材料还显示,大部分地区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收费是由双方商定或招标确定的,但一些地区行业自律价格或收费指导意见没有落实,行业协会在推动和落实收费指导意见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各地区之间收费价格差距较大,一些评价项目收费偏低,导致低价竞争、市场混乱,致使一些机构投入不够,评价报告质量受到影响。
上述情况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12月对22个省(区、市)的84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评价机构44家,乙级资质评价机构40家)和600多项评价报告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监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存在问题的安全评价机构立即进行整顿,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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