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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内多地市场10%左右的大米镉超标受到镉污染,可能引发骨痛病,引发民众的高度关注。从事这一调查的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的教授潘根兴回应说, “不是市场上所有的大米都是这样的,江苏的样品就没啥问题,只能说我们抽查样品的10%存在镉超标,大家不必恐慌”。 (2月15日 《现代快报》)
镉是一种重金属,体内镉超标易患高血压、肺气肿、骨质疏松等病症,严重时会导致可怕的骨痛病。已有研究表明,镉主要在肝、肾部积累,并不会自然消失,经过数年甚至数十年慢性积累后,人体将会出现显著的镉中毒症状。镉使人中毒的最通常路径是,损坏肾功能,导致人体骨骼生长代谢受阻,从而引发骨骼的各种病变。有学者的初步研究表明,中国南方某些铅锌矿区域中,人群癌症高发率、死亡率与土壤镉含量及镉超标大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无疑,镉是有毒的,而市场上10%左右的“镉米”则是一种时刻伴随我们左右的食品安全威胁,这种威胁难以防范,令人在无奈和抱怨中困惑、生畏。然而,一直从事“镉米”研究、力陈“镉米”之害的专家此时反倒淡定下来,他企图安慰民众,安慰市场。
专家的淡定让人很不适应,而专家企图安慰民众的理由也显得狭隘自私,带有明显的侥幸心理。潘根兴教授劝“大家不必恐慌”的理由可归纳为五点:一是江苏的样品没问题;二是即便全国范围内,也只是抽查的样品大米10%镉超标;三是镉中毒是长期过程,城市人的食米量已达不到中毒量;四是城市人吃的米来自全国各地,各地的米镉含量不一,有的米可能不超标;五是假设某家庭长期食用某一品牌大米,该品牌大米一般有自己基地,品质应该有保障。针对这些理由,笔者不禁要发出五问:一问,难道食品安全只是江苏一地之事,江苏样品没问题,民众就可以安心了吗?二问,自2007年以来,潘根兴教授带领的团队在多地多次抽查,均发现市场大米镉超标率都达10%以上甚至更高,2002年农业部的抽查结果也显示全国市场稻米镉超标率为10.3%。样品的抽查结果往往能够真实反映被检测产品的品质情况,我们有什么理由对大米的抽查率不以为是呢?三问,食品安全只属于城市人吗?镉伤害不了城市人,食品安全就万事大吉了吗,更多的农村人呢?另外,说城市人的食米量不足以镉中毒是有科学依据还是信口开河?四问,凭什么说吃“百家饭”就降低了镉中毒的几率?按照这种思维规避食品风险无异于赌博。五问,食品安全能够建立在“假设”、“如果”或“一般有”、“应该有”的基础之上吗?
诚然,对于“镉米”威胁,我们大可不必恐慌过度,因“镉”废食,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一副“无所谓”的姿态,稀里糊涂地放松警惕,面对着10%市售大米镉超标的抽样结果,“无所谓”的态度是对“镉米”的纵容。在现实中的食品安全情况可能千差万别,但是我们所期望的食品安全标准必然是严谨的、普适的、无私的,我们对待食品安全的态度也应该如此,不能抱有任何侥幸或自私的心理。□李英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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