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而且馒头税的税率高达17%。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
(据2月21日《山东商报》)
所谓的“税馒头”,是指对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这就意味着百姓只要买馒头,每1元钱中就有2毛钱的税。为此,潘耀民委员连续3年提交了降低“馒头税”的提案。
民以食为天。馒头和大米一样,都是百姓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主要食品。小小的馒头,事关民生。“馒头税”作为一个“税种”,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征收“馒头税”究竟科学不科学,需要不需要征收,这是税收部门的事。但是征税的目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国家的税收政策,应该为民利民。而畸高的“馒头税”,最终把负担又转嫁给了消费者,这有悖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政策,有悖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惠民的要义。
那些“三公消费”的税率不涨,而百姓吃的馒头税却如此之高,真是太不公平。在物价普遍上涨的当下,国家正通过各种手段平抑物价、稳定物价,并采取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做利民之事,为民谋福祉。而小小的馒头,其实承载着民生之重。畸高的“馒头税”,承载着民生之愁。它凸显的是关注民生的细节被忽视:一方面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在普度众生,一方面是关注民生的细节被一些僵化的陈规戒律所解构,民生实惠从而大打折扣。这对弱势群体来说,不是一个福音。关注民生,就是要多从降低“馒头税”之类的小事做起,多从惠民的角度出发,不让老百姓吃亏,这才是民生的“富强粉”。□吴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