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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2017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期望 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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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0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各个自媒体上转发了这篇文章,感觉官方没有安全工程师的消息,我们要自己动起来,不能就这样沉沦下去,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啊。希望更多的安全工程师能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0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百家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po/feed/share?wfr=spider&for=pc&context=%7B%22sourceFrom%22%3A%22bjh%22%2C%22nid%22%3A%22news_3018256448083228622%22%7D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0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狐https://m.sohu.com/n/488466613/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0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媒体地址我就不举例了
发表于 2017-4-1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气、提神。努力、
发表于 2017-4-1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d=====( ̄▽ ̄*)b
发表于 2017-4-1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发表于 2017-4-17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大家直接看到不好吗
发表于 2017-4-17 2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谈2017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期望 一直在路上  3天前天天谈论数码 / 查看原文 昨日与同学小聚,老崔和我探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问题,自然后来就延展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到底有没有用的问题,到底值不值钱的问题,我作为国家第一次考试就拿到证的老注册安全工程师也茫然无奈。 注册安全工程师2003年开始启动,第一批是认定的,2004年开始正规考试,当时发起单位是人事部,后期发展为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说实话,当时感觉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终于有了高大上的职业代名词,全国上下喜大普奔的憧憬着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美好明天,最起码也是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可是谁会想到,这缕曙光一直在天边摇曳变幻了十多年,就是没有大放异彩,不但没有期盼的霞光万道,反而变得灰突突的没有了色彩。自2003年的首次认定,2004年的首次开考,2005年的首次注册,再到2015年的延期考试和注册(一延期就是停考和暂停注册两年),再再到2017年的复考,无论是有证的、还是要考证的都觉得此事有一搭没一搭的了。大家想,一开始定位那是地位荣誉要与注册会计师、大司法相匹敌的"白富美",可现在居然沦落到了"矮穷矬"。原因一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太少、要求企业配备,全国没有那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上位法依据不充分,2002版的《安法》里没提注册安全工程师,因而无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配备。 2014年修订的《新安法》,大家又看到了那缕曙光再次明亮了起来,《新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实际执行还有困难,这里要求高危行业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如何有?有多少?对于其他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用的词是"鼓励",那么只是口头鼓励的话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呵呵"了。但不管怎样,我们最起码有法律支撑了,有依据了。那么我们接下来该如何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呢? 关键在行动! 法治在执行,办法在路上。做事情不能等靠,要的是前进,有了法律依据我们就按照其精神进行积极的探索,摸石头过河,一边走一边想办法。 2016年12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中的第四部分提出: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事务所作用。这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这道曙光又进一步增色添彩,总共提了四点:一是加快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机制;三是做好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四是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这四个方面,我觉得第三点和第四点尤为重要。 第三点讲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鼓励其他行业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典型、示范推动,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并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良好氛围。 在这一点中可以讲对《新安法》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就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也就是说高危行业至少应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而且职位应该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但这句话说的力度不够,"一般"?那玩笑的问一句,这事儿"二班"怎么看? 企业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问题上还应进一步加大法制规定,最好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要求,明确企业配备比例,甚至是固化配备岗位,还必须有罚则跟进。《新安法》虽然提出了高危行业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但企业如果没有承担什么责任呢?罚则当中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罚则,这些规定对于企业而言也就仅仅是规定了。只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和明确的罚则才可以让注册安全工程师上岗师出有名,自然而然的地位和待遇就有了保障和提升,那么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的人员也会觉得此证持有所值,那些要考证的人也会觉得此证即使不是娶个"白富美",至少也算"傻白甜",从而有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队伍和质量提升。 第四点讲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意见,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购买技术服务,或开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服务。支持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团体,搭建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交流、自律、维权平台。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多少人最初抱着这是和律师事务所同一高度的认识呢?绝对不在少数。可是,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没有任何的法规层面规范要求,所开展的社会化服务绝大部分紧贴安全标准化的内业建设,到头来搞搞规章制度,就这搞搞规章制度也都是入门级水准。其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开展的社会化服务应该更深入,更广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超过4000万家,占各类企业总数的99%,从业人员占企业人数的80%,然而目前中小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很低,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基础薄弱、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总体表现为安全管理无所事从,无处着手,只能被动的迎合政策法规的要求,而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目前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起步非常缓慢,但也有句话叫好事多磨,相信这缕曙光即将绚烂夺目,相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事业会如朝阳一样蒸蒸日上,也定会为安全生产事业铺洒阳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发表于 2017-7-3 2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大神分析的很好,也面面俱到,我也相信当科学技术,人文关怀等等方面发展到一定程度,安全工作必然会大有作为,但是一定程度是什么程度,我国还处于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在这个初级阶段,生产大于安全,经济大于公平也就将长期处于现状,且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个长期是多长。那么,我们必须面临一个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这个职业,能让我生存吗?能让我养家吗?能让我给予我的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给我的父母更好的晚年吗?至少孩子上学不急,父母生病进医院不慌?再谈谈,个人的理想抱负,野心欲望,从何谈起呢?作为一个安全人,证肯定是要考的,没有为什么,没有好与不好,有用还是没用,那是对你身份的一个证明,即便你再去考个一建,考个注会,都是不矛盾,不冲突的。其实我们很渺小,真的没有很多办法改变这个世界,而我们却可以用尽力气不被这个世界改变的太多。选择安全作为专业,我承认当初是听说这个专业挣钱,但现实与理想的距离或者是鸿沟,我也正在接受,我现在的工作在一个市里住建局的下属单位,工作无非是去工地走马观花检查检查工作,传达一下局里的安全工作精神,向上面报告一些文件执行情况。我相信这样的工作哪怕是一个学其他专业,甚至没有接触过安全工作的人都可以来做,至少做个半年就能胜任了,所以说,不要谈什么存在感。你要让领导,让经理看到安全工作的经济效益,太难了,因为安全工作的经济效益是隐形的。不像修了一栋楼,ok,立竿见影,每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都是前期拨付,这都是大多数开发商眼里的纯利润,能少用尽量不用,为了出业绩,有多少项目会挂牌督办,会停工整顿?我们安全现在的困境,犹如香港刚回归时候的廉政公署,制法难,执法更难。我们能做的就是积累,顶住各方面的压力,拿到证,干好本职工作,在生活上另辟蹊径。如果在拿到证的当干之年最终还是石沉大海,没办法,那是天命,你我都没有办法,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我们没有多少办法去改变世界,只有尽力不被这个世界过多的改变。谁都有家人,谁都有责任,谁都有抱负,并且实现理想的方式不止这一种,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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