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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错禁”优于“迟到漏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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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3月1日《新京报》报道,婴儿塑料奶瓶的隐患又让家长们开始揪心了。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会诱发性早熟,甚至致癌。从3月1日起,欧盟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的婴儿奶瓶。而在国内市场上,塑料奶瓶仍多以PC材质为主,PC奶瓶多含双酚A。商家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通知,不会下架。
    然而,对于欧盟全面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的做法,中国疾控中心专家认为,“欧盟虽然不能说是小题大做,也可以说是反应比较超前”。因为涉及到非常专业的问题,公众对于双酚A的安全性自然更是无法判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为了保护婴儿的健康和安全,即便是“超前的错禁”,也要优于“迟到的漏禁”——这不是什么“反应超前”,而是政府公共卫生部门的应有敏感。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一个曾经屡让婴儿陷入悲剧性公共卫生灾难的国家,用“小题大做”来评价别人对于婴儿健康的积极作为,简直就是一种不负责任。
    塑料制品的材料来源并非惟一而不可替代,既然有更好的不含双酚A的塑料制品存在,为何不能有一些所谓“超前反应”呢?退一步说,即便全面禁止生产含双酚A塑料制品可能错伤一个产业,为何不能在涉及婴儿健康安全的方面,首先采取一些更为保险的防范措施?
    再退一步说,即便这样做也涉嫌“失之谨慎”,或者因为“盲目跟风”而没有面子,当务之急,至少应该立刻要求所有商家对婴儿奶瓶是否含有双酚A成分进行明确标示,以便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我们最大的问题正在这里,倘若不是媒体报道,国内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很多国家正与一个叫双酚A的化学名词较劲;现在,即使有了媒体的报道,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奶瓶的时候可能仍旧不知道这档子事。
    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将国际社会有关商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动态及时反馈给国内消费者?为何在很多国家已经做出禁令的情况下,我们的消费者依旧不能得到任何有关这些方面的消费警示?须知,让消费者知情高于一切,有关部门亟待树立起这样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理念。
□盛翔
发表于 2011-3-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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