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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萝卜腐烂放毒气,安监罚其30万重庆市, 潼南县, 负责人, 江津区, 重庆晚报
重庆晚报
从3月1日开始,《重庆市行政机关应诉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出庭应诉。
因为对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不服,江津区五举酱菜有限公司将潼南县安监局告上法庭。2月23日,该局局长黄勇出庭应诉。
窖池毒气
致使三死两伤
潼南县安监局介绍,2010年,江津区五举公司委托潼南县品和蔬菜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新鲜萝卜,并租用其腌菜生产厂房进行腌制。
据查,2010年8月29日以来,五举酱菜有限公司法人杨培国安排其哥哥杨培忠带领公司的张秀华、张代平、杜文启、王江成、刘明东(司机)等5名工人,将在桂林街道办双坝村4社腌渍的萝卜由窖池内起出运往江津,出事之前已运走14车。
2010年9月7日14时左右,张秀华、张代平、杜文启、王江成四人负责起四号池子的腐败变质萝卜,并运往涪江河岸处理。张秀华、张代平二人在四号池子里起池,王江成和杜文启在池子口边,通过控制电动机上下铁篓,把萝卜装上货车。
16时左右,由于池里水多,张代平就在池上面负责抽水,张秀华仍在池里起菜。17时左右,王江成发现张秀华倒在池子里面,于是叫刘明东(司机)与其一起下池子去把张秀华扶上来,刚把张秀华扶到一步梯子,2人就晕倒了。此时,在外面抽烟的杨培忠等听到池子里有人在喊“快点来救人”的声音,赶紧往池里面跑去。得知下面出事了,杨培忠叫张代平和杜文启下到池子里去把下面的人拉上来。杨培忠站在池子口边扶住梯子,张代平和杜文启一前一后顺着梯子滑到池子里。不久,张代平和杜文启也相继晕倒。
经120急救医生确认,杜文启、张秀华、张代平已当场死亡,刘明东(司机)、王江成中毒受伤。
潼南安监
罚款30万元
潼南县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这是一起一氧化碳和氯化氢气体中毒事件。出现这种气体的原因,主要是萝卜腐烂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而工人进窖池前又没有采取进排风等措施。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随后,潼南县安监局对五举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状告安监
认为处罚过重
作出处罚决定后,五举公司不服。认为处罚过重,且责任主体应是潼南县品和蔬菜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县安监局撤销处罚决定。
2月23日上午,潼南法院第六审判庭内,潼南县安监局局长黄勇坐上了被告席,直接与原告江津区五举酱菜有限公司对簿公堂。
“这个菜的腌制全过程,由你们五举公司负责,而且操作的员工,也是你们的工人。出事后,你们没有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庭上,黄勇向原告分析了责任在于五举公司的原因。
2月28日日,潼南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周中奎说,五举公司方面由于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已向他表示准备撤诉。
周中奎说,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是该县首例,体现了对2010年12月27日出台的《重庆市行政机关应诉办法》的积极回应,县安监局迈出了依法行政、积极化解官民矛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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