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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建设局:
近段时间我委发现部分区(市)县招标文件中仍然有“履约保证金必须要求现金,不能使用银行保函”“工程项目部必须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条款,已和当前国家政策明显不符。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二是《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规定》[国发〔2015〕27号(附件7)]文中取消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认定的非行政审批事项,并暂停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事项。因此,为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减少文件理解歧义,请各区(市)县在招标文件备案中予以严格审查,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等形式,在国家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出台前,暂停把注册安全工程师纳入投标人的必要条件。
成都市建委建管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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