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编制了《工业燃煤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等26个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南,现予发布。 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对有关企业和安全监察、有关技术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宣传贯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对完善预案指南的意见、建议,请反馈给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适时修订换版,不断提高预案指南和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抄送: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