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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最高法规征意见:"张三李四"假名无法寄件2017-07-25 01:44:59 阅读 (46.8万) 中国新闻网
24日晚间,国务院法制办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多位业内人士向中新网记者透露,这是第一个最高规格的快递行业专题性法律文件,对快递行业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强化实名收寄、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最后300米”投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016年7月,南京一名快递员在高温天气送货。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泄露个人信息将重罚
最高罚10万并责令整改
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看来,《快递暂行条例》正式颁发实施后,将是快递行业诞生以来出台的首个专题性法律文件,“距离上一次修订《邮政法》已经过去五年,监管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如今飞速发展的快递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条例出台极具里程碑意义。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主要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4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而个人信息安全是意见稿着墨最多的内容。
意见稿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若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或未立即对信息泄露采取补救措施等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最高罚款10万元,直至吊销执照的处罚是否严格?“虽然罚款金额并不高,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的惩处措施还是很严格的。”快递物流行业分析师丁威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这为快递企业经营设置了较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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