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适用于电石为原料制取乙炔气的乙炔发生站(房)。 1)危险点概述 乙炔发生站在没有条件使用乙炔瓶的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以集中为生产一线提供乙炔气体。但是由于乙炔气体具有的爆炸极限范围宽、爆炸下极限低、点火能量小等危险特性,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乙炔站(房)的设计应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①出、入站(房)必须登记,交出火种,穿戴必须符合规定。 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记录齐全可靠。 (3)应建立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4)管道系统: ①管道、阀门应严密可靠。与乙炔长期接触的部件,其材质含铜量应为不低于70%的铜合金。 ②管道应有良好的导出静电的措施,应有定期测试记录。 ③管道系统必须合理设置回火防止器,并保证可靠有效。 (5)电石库房及破碎系统: ①库房应符合规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禁积水、漏雨及潮湿。 ②电石桶应保持严密,不允许空气与桶内电石长期接触。 ③人力破碎电石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破碎电石时,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及时清除粉末状电石,且按规定采用电石入水法妥善处理。 ④设置中间电石库及破碎间时,应采取防潮措施。 (6)安全措施: ①乙炔发生系统检修前必须采用惰性介质进行彻底置换,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②低压乙炔发生器平衡阀应完好、标志明显和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③浮筒式气柜应有和极限位置连锁的报警装置,并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喷淋装置。 ④站房内的电器、仪器(表)必须满足防爆要求。 ⑤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可靠、完好有效,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并有记录。 ⑥防雷措施应符合要求。 (7)消防设施: ①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有醒目的指示标志。 ②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最好为环形布置。 ③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