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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总局又发了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文件,算上之前的关于“十三五”的职业病防治规划、非煤矿山规划、应急管理规划,这是第四个“规划”了,规划来规划去,却把当前最迫切需要规划的东西“搞丢了”,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的“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这一当前最迫切需要规划规划的东西忘在脑后了,依法管理这是社会的要求,也是历史的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如怎样我负责、职工怎样参与、行业怎样自律、社会怎样监督、政府怎样监管,这是当前最紧迫需要研究规划的,安全管理这么些年来就是婆婆多,管来管去往往让企业无所适从,这边这么说、那边这么说,谁说的都需要遵从,可众多说辞中不乏矛盾的说法,相近相似的说法还都需要适应,这样企业不堪其烦,也影响了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一些仅需要自主进行安全管理的低风险企业也失去了“自律管理”的积极性,这些真是才应该总局进行宏观指导的规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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