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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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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环境类隐患主要包括厂内环境、车间作业、仓库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例表如下:
隐患小类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检查
现状 判定
结果
厂内环境 厂区规划 (一)厂区内实行定置管理:厂区有定置图,对各类厂房建筑、物料堆放点、交通道路等应注明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厂区内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实现定置摆放,厂区内无杂物、无图物不符等状况
(三)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存放,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四)危险固体废料应有专门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防渗漏措施,且符合国家规定妥善处理
(五)厂区大门开关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厂区道路 (一)厂区双向主干道宽度不小于5米,单向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米,且为环形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无台阶、无坑沟,盖板齐全
(三)厂区主干道在平原地区应小于6度,山区应小于8度
(四)厂区大门、危险路段的车速应限制在每小时5公里;人员稠密地段、下坡路、转弯路、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限速每小时15公里,并设置限速标志
(五)交叉路口若有视线盲区,应设立反光镜,反光镜无破损,角度和高度应便于观察道路盲区
(六)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流线,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米,分流线清晰,宽度大于10厘米
主干道占道率 (一)利用主干道堆放物品或作为停车位置,应有划线标志,通行部分宽度必须不小于5米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不得在转弯处或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或停置车辆
(三)道路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四)厂区主干道占道率应小于道路长度的5%
(五)不得将厂区主干道横向全部堵死
照明要求 (一)照明灯布置合理,无照明盲区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消防设施 (一)室外消防栓应合理配置,低压消防栓布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应沿道路两侧和路口设置,消防栓距路面边不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米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米范围内无障碍物
(三)手提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符合规定
(四)所有消防器材应完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周围高压线 (一)搬运、安装、其他一些作业和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二)厂房的装修、维修、做防水等和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三)高压线下严禁码放材料和有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车间作业 通道宽度要求 (一)车间通道根据生产要求,宽度标准如下: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通道只行人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
通过电瓶车、叉车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通行汽车的车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米;
如有铁路线,车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5米
(二)通道线应明显清晰,宽度不小于10厘米
路面状况 (一)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通道占道率 (一)任何堆放在通道标记线内和压住安全通道标记线的物件,都判定为占道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车间占道率应低于5%
(三)不得有物件将通道横向全部堵死
悬挂物防护 (一)车行道上方的悬挂物高度不小于4米,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不小于2.5米 《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
(二)悬挂应牢固可靠
仓库作业 通道要求 (一)仓库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国家储备仓库安全保卫规范化管理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设施强制性条文》
车行道宽度不小于3.5米
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米
(二)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三)占道率应小于5%
库房采光要求 (一)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国家储备仓库安全保卫规范化管理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设施强制性条文》
(二)库房内不得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电气部分 (一)库房内不得存在临时线 《国家储备仓库安全保卫规范化管理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设施强制性条文》
(二)库房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
(三)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
(四)甲、乙类物品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装置,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仓库,不得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消防设施 (一)防火制度、消防设施标志、防火标志齐全 《国家储备仓库安全保卫规范化管理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设施强制性条文》
(二)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三)防火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报警装置 以下仓库应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1、甲、乙、丙类物品储备库;
2、专业性仓库
3、大型物资仓库
4、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仓库
物品包装要求 (一)物品包装应牢固,不得有严重破损、残缺、变形、物品变质、分解等现象 《国家储备仓库安全保卫规范化管理与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设施强制性条文》
(二)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应严密,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 作业现场不得储存、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废料及时从现场清理 GB14444-2006《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第5.2条
物品堆放整齐、稳固,高度不超过2米,易挥发可燃物品桶盖随时拧紧盖严 GB/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易燃易爆用品现场存量最好为1个班的用量 GB/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通道保持畅通,出、入口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GB/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有限空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GB/3723-1999安全通则》
作业区域应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保持通风良好 GB14444-2006《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第5.3条
不得使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在现场积存 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第15.5条
封闭式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必须安装自动报警或抑爆系统 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第4.4.1.1条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区域内所有金属部件、构件都应可靠接地 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屋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第4.1.3.2条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不得从事动火作业,严禁人员吸烟 GB14444-2006《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第6.1.5条
专人管理,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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