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年终岁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专项督导。 据了解,此次督导范围是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上海市)。重点督导对象是省级安全监管局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项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对重点市、县进行个别抽查。 督导内容包括:防范年终岁尾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情况、狠抓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强化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以及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如,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是否对本地区矿山数量相对集中、事故易发多发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防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是否推动地方政府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的矿山企业及时进行了公告;各级安全监管局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是否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对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是否对未完成整改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国家安监总局还要求,各督导组要实地抽查1至2个市(区)、2个以上县(市、区)、5家以上地下矿山企业。抽查的范围是地下矿山多的市、县,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多的矿区和安全保障能力较低的地下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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