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哭诉嫁给强奸自己的男人 惨遭家暴 30 余年2017-11-25 08:01:00 114.7万 辽沈晚报
婚前她遭遇强奸,无奈两人结婚;婚后的30余年,她又遭遇家暴,精神崩溃抑郁。 他们自由恋爱,婚后她说他有家暴,他说她有外遇,最终,两人闹上法庭离婚。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让“家务事”从此有法可依,首次设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说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案例1:婚前遭强奸 婚后她遭30年家暴
沈阳的李灿和张明自由恋爱,两人相处两年多登记结婚,如今,他们结婚已经30多年,女儿也已成年。婚后两人感情一般,张明经常因为家庭琐事殴打李灿。今年夏天,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明再次殴打李灿,几个大棒子下去,李灿身上顿时出现了红色的痕迹,随即她打电话报警。当日李灿离家一直在娘家居住。 李灿称,婚前张明以谈恋爱为名将其强奸,并以她的家人安全为威胁不准暴露强奸事实,“无奈,我和张明被迫结婚,婚后张明限制我的人身自由,30年来多次动手对我暴力殴打,在经济上对我进行控制,对我造成精神和身体双重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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