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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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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给我们本市人社部门打电话,咨询注安师和中级职称的以考代评事宜。收到的答复是他们还没有收到
安监总人事〔
2017
118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于 2017-12-8 1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是你想用注安证干嘛
发表于 2017-12-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9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1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creedcn1 发表于 2017-12-8 19:04
最重要是你想用注安证干嘛

直接中级啊
发表于 2017-12-10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像是得18年实施吧
发表于 2017-12-10 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麦R猛 发表于 2017-12-10 12:21
直接中级啊

中级想加工资找单位呗
发表于 2017-12-11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老早就是中级专业技术了,在发文之前,打电话问市人社局,告知,聘了就是中级专业技术。这次发文只不过是说了分类管理类的。
发表于 2017-12-1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总局的改革步伐再快点。
发表于 2017-12-1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了证直接中级不错的选择
发表于 2017-12-11 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里4500块办一本中级,比考注安轻松得多,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这么难
发表于 2017-12-1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2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2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呵呵了
发表于 2018-1-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资部和总局联合发文,为什么省里的人资厅没收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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