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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前妻再婚拒付补偿:这是替别人养老婆2017-12-21 08:44:32 8.9万 四川在线
郭大勇和杨大容1999年结婚,婚后因二人产生诸多矛盾,郭大勇于2005年、2007年、2008年三次诉讼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历次的争端中,双方各执一词,郭大勇指责杨大容“脾气火爆,为家务事吵闹”,杨大容则否认了郭大勇的说法,不愿离婚,还指责郭大勇“转移财产”。
2012年双方再次对簿公堂,这一次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杨大容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5月25日,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云南的两处库房归杨大容所有,二人经营的物流中心归郭大勇所有并管理。
“从调解书送达当月起,郭大勇每月经济帮助杨大容3000元,给付方式为每六个月给付一次。”调解书还这样写道,但却没有约定经济帮助的期限。
“当时法官调解的时候我就问过经济金帮助是不是该有一个期限,但法官说经济帮助金在法律上的规定就是,被帮助人经济困难就帮助,经济不困难或者再婚了就不帮助了,不用在文书中增加。”郭大勇反复向记者强调,协议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履行时间限制。“给到不是我死就是她死,太不合理了。和别人结婚了,经济帮助应该到此为止。”
他的不满:
我被前妻弄成老赖,飞机高铁都不能坐
第一笔2012年5月到2012年12月的经济帮助金很快通过法院交给了杨大容,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又支付了两笔,在支付了三笔共计5.4万元经济帮助金后,郭大勇“再也受不了了”,决定不再向杨大容支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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