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指挥中心了解到,2月15日0时至2月21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2025起,亡51人、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5719万余元,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2.8%,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节日期间,公安部消防局派出15个工作组到重点省份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突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高风险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养老场所、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地紧盯除夕、初一、初五等重要关键节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重点检查节日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寺庙上香、守岁守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以及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及时消除隐患。节日期间,各地共派出检查组4.1万余个,检查单位17.8万余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6.4万余处,依法“三停”685家,依法取缔95家。 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与新媒体等多种手段,以及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密集播发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播放消防公益广告;重点在人流集中的车站、机场、码头、庙会、商市场、公众娱乐场所等广泛张贴消防安全标语、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各地积极组织和发动村(居)委会和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进楼入户宣传,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安全过节氛围。全国共组织消防宣传5.4万余次,播出消防提示和公益广告797万余条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1.8亿余条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在节日期间实行等级战备,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到一线,并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和执勤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和应急抢险准备。对重点街区、商圈、场所实行流动巡防,特别对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现场加强执勤监护,共设置临时消防执勤点1.2万个,投入现场执勤车1.5万辆、执勤警力7.9万人。 据统计,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1.5万余起,出动消防车5.1万余辆次,出动官兵29万余人次,共营救群众1917人,疏散被困人员18850人,抢救财产价值2.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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