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及评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建设完善质量,特制定《重庆市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及评分办法(试行)》。 第二条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重庆市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建设验收评分总分合计为100 分。 2.验收为分“合格”及“不合格”,在验收中按照扣分的原则对 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要求不符的分项则扣分,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最后用总分减去要扣的分数,则为实际分数。 3.单项中有几个小项的,单项扣除对应分数,此项分数扣完为止,不累计扣分。 4.总分小于90分即为验收不合格矿井,对于90分及以上矿井为验收合格矿井。 5.验收中的否决项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即为不合格矿井。 6.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详见附表)。 重庆市煤矿压风自救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矿井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 矿名 | | 压风设备型号 | | 煤安标志证号 | | 煤安标志有效期 | | 系统建设时间 | |
第一部分 地面验收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一、设备及机房 | | 8 | | | 主机、联网及机房要求 | 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份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 查看实物和
现场操作切换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设备主机必须与上级管理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3、有专用上传主机,必须双机备份。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4、必须有专用机房,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通讯及办公设施。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5、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小时不间断电源,对联网主机应配备软硬件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 | 查看实物和
安全防范策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6、地面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7、机房必须配备专用打印机,使用空调调温,有录音电话。 | 查看实物、功能
有效性测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8、机房必须有24小时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查看值班记录及值班人员培训合格证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二、唯一性检测 | | | | | 惟一性检测装置要求 | 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惟一性检测的装置 | 查看实物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自动检测入井人员不否携带标识卡 | 现场功能
有效性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对携带多张标识卡的人员进行报警提示 | 现场功能
有效性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自动提示标识卡携带者身份、标识卡完好性、欠压状态及该月出勤信息 | 现场功能
有效性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对替代卡者进行辨别分析、记录、统计、提示 | 现场功能
有效性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三、管理机构 | | | | | 系统运行与维护 | 煤矿企业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值班、网管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和管理工作 | 现场检查,查看机构组织图,各级各位人员业务水平汇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值班人员每班至少1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应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并上报一级管理单位。 | 现场检查,检查
运行日志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要有最新的、完整的井下系统布置图,对井下信号采集设备的数量、位置要有明确的表示 | 查看系统布置图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覆盖范围检查。系统要覆盖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放炮区域等重要的人员聚集区、危险地段和区域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在掘进和回采跟进时的维护记录。主要内容是信号采集器在跟进、回撤移动的记录,包括安装位置(回采工作面要注明顺槽剩余长度,掘进面要注明已掘进的累计进尺)、种类、安装时间、操作人、所在区域负责人。 | 现场查看维护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 | | | | | |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三、管理机构 | | | | | 系统运行与维护 | 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标识卡 | 现场抽查,标识卡功能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现场检查
培训合格证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为保证人员监测测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 1、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2、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系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7、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8、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10、设备报废制度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四、技术资料 | | | | | | 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供电方试图、连接逻辑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 现场查看最近设备布置图、供电方式图、连接逻辑图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 现场还原备份数据,测试其有效性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第二部分 井下验收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办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井下设备安装与使用 | 各个人员出入口、采区、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等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爆破区域出/入口等地点必须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带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人流量大的主要巷道分支处必须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性能完好的标识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下井人员的总数多10%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井下设备必须设置在便于通讯、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适用,防爆设备应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 现场检查,查看地面调试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登记 | 检查故障登记表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监测工必须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 查检巡检登记表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 检查测试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入井电缆必须有防雷措施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第三部分 系统功能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办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携卡人员当前信息显示 | 携卡入井全部人员的守时信息显示: 显示内容包括携卡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职务和工种、所在区队班组)、区域名称、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及人员总数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按区域显示。包括重点区域(通常指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限制区域(盲巷、采空区等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区域)。显示内容包括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所在区域人员总数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应具有模拟图显示。显示内容应包括:巷道布置模拟图、人员位置及姓名、超时报警、超员报警、进入限制区域报警、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异常报警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当前携卡入井人员活动信息显示。显示内容包括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及活动路线显示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领导跟班实时信息显示:显示井下跟班领导总数、人员身份信息及井下分布情况,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实时报警显示显示 | 显示内容包括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超员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进入限制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进入重点或特殊工作区域人员超员或超时报警、在规定时间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工作异常人员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查询功能 | 携卡入井人员记录查询。包括按人员、按时间、按地哉、按识别区、按人员信息查询。显示内容包括活动区域名称及滞留时间、携卡人员信息、入井/出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历史报警记录查询。报警类型包括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进入重点或特殊工作区域人员总数及报警、在规定时间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工作异常人员报警。显示内容包括报警类型、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出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检
查项
目 | 检查标准 | 查检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 查得 分 | 考勤报表功能 | 日考勤内容应包括人员卡号、姓名、职务或工作、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可选)、出/入井时刻、工作时间、考勤人员总数。 | 查看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月考勤内容应包括人员卡号、姓名、职务或工作、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可选)、累计下井次数、累计工作时间、考勤人员总数 | 查看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考勤种类包括按矿、按班组、按人员的考勤 | 查看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数据备份功能 | 对信息数据要备份,所有采集到的信息记录必须保存3个月以上,重要信息要保存一年以上 | 查看备份数据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自诊断功能 | 当系统的识别卡、读卡器、识别卡电池、传输接口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维护、打印 | 查询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打印
功能 | 对考勤、工作记录查询、统计、报表等具有打印功能表 | 查询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双向通讯功能 | 系统能够对全矿井、局部区域、单个设备、指定标识卡等不同目标下发命令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联网信息发布功能 | 建立WEB发布服务器,可以通过浏览网页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实现远程监管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区域爆破闭锁功能 | 实时统计爆破区域内人员数量,区域内有人员时,实施爆破装置可靠闭锁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手持搜救功能 | 必须配备移动式读卡器,对井下携卡人员进行搜寻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第四部分 否决项 | 如发现以下问题,则认为系统验收不合格 1)系统无煤安(MA)标志准用证; 2)未实现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网; 3)系统未能对爆破区域实施人员闭锁; 4)监控主机未做到双机备份; 5)工作人员不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值班; 6)系统统计考勤及定位信息不准确。 | 现场检查 | | 一项不符合及为验收不合格矿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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