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岩
这两天,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局领导陆续披露。
有意思的是,在消防部队退出现役、由公安部门转隶应急管理部后,消防局领导的人事安排仍然保留了“公安特色”,即采取局长、政委双主官制。
此外,我国现役消防体制宣告终结后,将朝着什么方向改革同样引来社会极大的关注。而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现役化消防和职业化消防之争,从来未曾停息。
新单位,老同事
目前,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两位副局长、一位副政委已经公开露面,他们均来自公安部原消防局。其中,原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的琼色、罗永强出任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副局长;原任公安部消防局副政委的詹寿旺出任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副政委。这意味着,三位履新的局领导其实很熟悉,在以前就是搭班子一起工作的老同事。
查阅简历可以看出,上述三位消防局领导都是“60后”,其中副局长琼色1961年生人年龄最长。此外,琼色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出生于藏区的他是一位少数民族(藏族)干部。
公开的履历显示,琼色1975年进入中央政法干校藏班学习,三年后在西藏公安厅政治部参加工作,而后调到治安处消防科,历任西藏公安消防总队驾驶员、参谋、干事、营房助理员,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2012年,琼色离开西藏,调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在浙短暂任职后,2013年夏天琼色北调入京任公安部原消防局副政委,两年后任副局长。
再来看看另一位副局长罗永强,他和琼色一样于2015年履新公安部原消防局副局长。不同的是,在2015年这次履新副局长前,罗永强曾“入京”再“出京”。简历显示,拥有在内蒙古消防一线工作经历的罗永强曾调任公安部消防局办公室副主任,而后担任公安部消防局后勤装备处处长。2015年履新消防局副局长前,他还曾“出京”担任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两位副局长得到披露后,詹寿旺履新副政委的消息也被曝光,小编注意到,琼色其实是詹寿旺的前任。
上文提到,琼色2015年履新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前,一直担任副政委。而也正是在这一年,詹寿旺从江苏调入北京接过了消防局副政委的职务。
简历显示,1962年出生的詹寿旺曾长时间在自己的家乡浙江工作。和他的两位同事一样,詹寿旺同样是在消防一线干起来的。1979年,詹寿旺从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温州市支队平阳县中队战士的岗位上开始了他的消防生涯。直到2004年调任公安部消防局政治部副主任前,其一直在浙江消防系统任职。
2015年底,詹寿旺履新公安部消防局副政委、纪委书记。
公安部门不再“自己监管自己”
按照机构改革意见,原来隶属公安部管理的消防部队退出现役,改为行政编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看起来,公安部门此后或将不再负责与消防有关的事务,但事实并非如此。
琼色、罗永强履新后,两人在5月15日共同主持召开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视频调度会,其中一条会议纪要引起了小编的注意。
会议指出,要紧盯“城中村”等区域场所,提请公安机关督促基层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同时要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责任,切实减少“小火亡人”事故。
不难看出,公安机关并非不再涉及消防领域,它成为了监管者的角色。
在国务院2017年10月份印发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而上述会议中,琼色、罗永强同样提到了该实施办法。会议指出,各地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一抓到底,要持续深化实施办法大培训,6月底前组织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全部培训一遍。这意味着,这个去年印发的文件并未因为机构改革、消防部队转制而失效,反而要“一抓到底”。
去年底,公安部原消防局局长、副局长曾就这则办法进行解读。据悉,该办法的出台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公安部门明确了监管责任。如今消防部队从公安部门划归到应急管理部管理,实际上有助于公安部门履行其监管职责,避免了“自己监管自己”的尴尬。
现役消防VS职业化消防
对于消防部队从武警现役转制行政编制一事,公众的讨论一大热点聚焦在现役消防体制和职业化消防之争。目前,消防部队退出现役已成定局,有专家认为,朝着职业化消防方向改革势在必行。
实际上,对于职业化消防改革的呼吁很早就有。2015年,天津港发生令人心痛的大爆炸。央视在节目中曾连线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的院长、中国消防协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袁宏永,他那时建议公安部消防局独立出来参照公务员享受待遇,这样消防队员能干一辈子,这样就可以在多次的灭火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
正像专家分析的那样,对于现役消防的诟病主要集中在消防经验。现役体制意味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战士用服役的前半程终于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消防员,但转眼间就要退役离开消防一线,消防骨干没法一直干下去。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大多采取的都是职业化消防体制,对于消防员而言消防是可以终其一生的职业,其消防经验可以得到积累、传承。
确实不能小看消防经验,现代社会中的消防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可能确实要比“拼命”更加重要。天津港火灾中,由于引燃的是化学药品,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防员仍然采用传统的“以水扑火”,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置自身于危险。
但是,职业化消防也绝非“百利而无一害”。目前,国际上的消防职业化改革主要有两种方式:
消防工作“外包”给企业,实现职业化的同时,消防的公共服务属性也将减少,需要进行市场化收费;
将现役公安消防转为“职业化”公务员。
先来看看第一种方式,市场化收费如何定价、如何监管,将成为一个不容易落实的问题。而且,即便从技术性的角度解决了定价问题,老百姓能否接受付费消防,同样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实际上,前文提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也已经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公益属性。
再来看第二种,我国其实并非没有尝试过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
1984-2009年,深圳率先实行了消防职业化的改革试点,建立了内地第一支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队。但由于消防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造成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另外,公务员编制的“职业化”消防员在抢险救灾时的奉献精神和工作积极性无法保证。一些危险的任务,甚至出现了从外地调派现役消防员进行抢险的情况。
上述的两点弊病,也成为诟病职业化消防的主要原因。如今消防部队已经转制,我国消防体制将如何避免上述弊端,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来源
政知见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六点"深化跨军地改革"中内容,武警各警种部队(含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改革方案如下:
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五十五)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六)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五十七)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八)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五十九)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充分利用原有的专业技术力量,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组建为国有企业,可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六十)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一次性整体撤收,归建武警部队。
为补充武警部队撤勤后海关一线监管力量缺口,海关系统要结合检验检疫系统整合,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同时通过核定军转编制接收一部分转业官兵,并通过实行购买服务、聘用安保人员等方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