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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注安大神

应急部、人社部发布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职业资格考试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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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3: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资格变职业资格了,这就是改变,不容易啊!屎一泡一泡屎,本来就是一泡屎。
发表于 2018-6-1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求意见到实行相差应该不远了
发表于 2018-6-10 2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变化的,仔细看!
发表于 2018-6-10 2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仰天 发表于 2018-6-10 22:11
有变化的,仔细看!

没啥大变化
发表于 2018-6-11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zzymawu 于 2018-6-11 04:43 编辑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五条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个人认为和第三十三条有冲突。处于安全生产管理一线的基层镇乡安监办和县(区)安监局等管理部门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这部分上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后不能注册,也就无法取得相应的职称。安全工程专业已经在人事部门是定义为以考代评的考试。

还有就是现在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几乎都是各个行政管理部门抽人组成调查组进行,安监管理人员不能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外行领导内行的局面。与意见稿内的第二十五条执业范围有歧义。

第二十四条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与人事部现发的文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企业兼职和领办企业政策相冲突。

发表于 2018-6-1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了
发表于 2018-6-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发表于 2018-6-1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洗睡吧,好好上班,快乐生活!
发表于 2018-6-1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研究一下
发表于 2018-6-1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操心多,待遇低。安全工作不能干。年轻的改行;30年经验教训。我年轻时一直从事生产管理42岁时改做安全科长。我已56岁了。现在一家上市公司安全科长待遇是中层中最低一等。老板口头重视。注安证箱底已十年。
发表于 2018-6-1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而后
发表于 2018-6-1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些不同的。
发表于 2018-6-1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条有不一样,初始注册有五年期限了。
发表于 2018-6-1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有啥变化
发表于 2018-6-1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之前的有什么区别吗
发表于 2018-6-11 1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us217 发表于 2018-6-11 09:21
还是有些不同的。

基本没啥不同
发表于 2018-6-12 0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毛用都么的,就会征求意见啦,就是出一泡屎也就那样了。
发表于 2018-6-12 0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行政许可的证书只是一张纸
发表于 2018-6-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gzzymawu 发表于 2018-6-11 04:25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五条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个人认为和第三十三条有冲突 ...

现在还在征求意见期,截止到6月15日,赶紧向应急部反映才有用。应急部   联系人: 鞠欣亮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表于 2018-6-1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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