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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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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急管理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不再予以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政策,想利用空余时间去别的单位做顾问都不行。有个鸟用。
应急管理部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hd ... 180703_217430.shtml 大家有意见的赶紧去提
发表于 2018-7-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不到在应急部 发的评论呢
发表于 2018-7-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8-12-1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急管理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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