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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创新是介于商业创新与慈善公益之间的一种财富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提出,在相当程度上就是针对诸多慈善的低效益,而改变途径,就是将在创造私人财富上被证明为卓有成效的方式创新纳入到解决社会问题和提高公共福祉上来。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创新是非商业的,但它不是反商业的。它将成为非营利性组织运行的灵魂,它不是非营利性组织的专利,作为创造公共财富最有潜力的方式,它可以被政府、企业采用。企业在社会创新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方面,企业可以在商业创新中植入社会担当的因素,或者把慈善的诉求植入到商业战略中,实现战略性慈善;另一方面,企业将商业活动中积累的资源、项目运作和管理能力注入到某项社会项目中,实现该项目最终效益最大化。
目前,社会创新在国外也处于探索阶段。在运作方式上,有一个相当明显的特色,就是强调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高度互联互通。按运作模式来分,社会创新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树木型”,一种是“蜜蜂型”。前者有稳定的组织形态、治理结构、运营流程和活动范围,分阶段、分步骤运营各种项目,社会企业就属于这种类型。后者没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它往来于各种资源拥有者之间,募集资源,激活资源,以项目管理的方式来推动社会创新。 吴伯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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