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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21日《新京报》报道,日前,“中国首善”陈光标声称,中国慈善尚处于摸石头过河的阶段,需要他的“暴力慈善”;社会对他的高调行善,有争议是好事。对于“和受助人举钱合影”引发的争议,他解释是坚定信心的意思,并非炫耀。
慈善本无“暴力”或“温柔”之说,只有高低调之别。所谓“暴力慈善”,说白了是对慈善张扬、不吝作秀的形象化喻指。从“分发现金”、“高调赴巴比宴”到“钱墙秀”、“举钱合影”,陈光标式的行善确实高调十足,总能引发眼球效应、爆炸性效果。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称之为“暴力慈善”,还算贴切。
慈善贴上“暴力”标签,与“谦抑内敛”的行善观念落差巨大。长期以来,在“做好事不留名”道德观的熏陶下,我们已习惯了慈善与低调的形影不离:奉献爱心哪能大张旗鼓、四处炫耀呢?在此文化环境下,陈光标的“慈善就是要作秀”,极易与“沽名钓誉、自我营销”挂钩,被等同于道德投机。于是,陈光标的“暴力慈善”唤起了人们情感的纠结:一边对他热衷行善赞许不已,一边又对他频现于闪光灯下心生疑窦,大加诟病。
招摇过市的慈善,真的有损道德分量吗?未必。慈善高下,要“只问事实,不看动机”,看是否有益于人。陈光标式高调慈善,让受助者得到了切实的受惠,它与低调行善一样,都足令“诈捐”者自惭形秽。那些“伪善”的指责,不过是道德清道夫们的“吹毛求疵”。“暴力慈善”在慈善风气淡薄、道德滑坡危机日增的当下,比较可贵。
但不可否认,它也有负面效果,比如“举钱合影”等方式或许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能辱没了其尊严,捐赠不该变成“嗟来食”式的恩赐,而应是善意馈赠。
说到底,“暴力慈善”是一种次优选择。可是,慈善“暴力”化却是出于无奈。在“国内75%的慈善机构不透明,善款流向成疑”的土壤上,不信任情绪难免发酵。而公众的慈善热情,最忌惮的,恰是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匮乏。若不是阳光运作太奢侈,现金发放与“对点捐赠”终将是多此一举,慈善也压根就“暴力”不起来。
“暴力慈善”生根发芽,反衬出了慈善制度的破陋、行善氛围的稀薄。没有敞开式的慈善机制,行善就难以蔚然成风;善举太少,个人的“暴力慈善”就离全民参与的“给力慈善”相差万里。推倒多米诺骨牌的关键,归根结底,在于制度激励的完善。 ■佘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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