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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和岗位的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备等。
(3)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岗位、工种的作业标准,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5)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举例等。
(6)岗位间的工作衔接配合安全注意事项。
(7)实际安全操作示范,以老带新,当面认师,分清师徒职责。
(8)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
2.教育要求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2)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用人单位的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休假7天以上,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班组安全教育有效时间不少于8学时,考试80分以上者为及格,不及格者要重新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台账上,同时要及时传递、反馈三级教育通知单。
(5)对受安全教育后考试合格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一周以后要重新复查。
摘自 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76856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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