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购境外服饰获刑女店主发“道歉信”
珠海淘宝店女店主游燕发给顾客的一份“道歉信”,近日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关注。游燕在信中称,她做进口服装代购3年,被认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罚款550万元。
游燕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她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万余元,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昨日,游燕的丈夫万祈成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游燕代购的商品基本上是香港厂家通过顺丰快递境外直邮,并未履行相应报关手续。
有专家提醒,从境外代购商品,但如果未向海关申报并超出规定的限额,代购回来进行二次销售并有获利,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境外代购与一般意义上的跨境电商也不相同。
走私上千万元服装网店女店主获刑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11月2日,珠海一淘宝店主游燕的道歉信,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关注。游燕称因进口服装代购,被判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0年,现正在广州女子监狱服刑。
昨日,游燕的丈夫万祈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这封道歉信是与游燕商量确定内容后,由他执笔所写。“主要是向亲友解释游燕失联的真相,同时提醒同行遵守法律,别犯游燕的错误。”
万祈成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游燕自2013年5月起,开始在香港向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装,并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由其网店“TSHOW进口女装店”在境内销售。经统计,游燕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万余元,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
境外厂家快递直邮货物赚“差价”
去年3月20日,游燕在九洲港口岸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控制。今年2月24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决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元。游燕不服判决,表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今年7月18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对游燕的量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