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丨速读
- 1“蹭暖费”收不收、怎么收,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很多地方收取“蹭暖费”的行为,都是违规的。
- 2即使不违规,“蹭暖费”这个东西本身也存在较大争议。无论收不收,似乎都有人会吃亏。
- 3基于互利的居民协商机制,或许可以让一部分人自愿交上“蹭暖费”。
文丨王阳
近日,河南新乡一小区规定,不用暖气的住户,也要交暖气费总额的30%,作为“蹭暖费”。对此,物业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周围的住户都使用暖气,不开通暖气的住户,室内温度肯定也会升高,这等于变相的“蹭暖”,自然应该缴纳一部分费用。这样的解释合理吗?“蹭暖费”该交吗?
想收钱,必须有法律依据
关于收取“蹭暖费”的具体细则,一般是由地方政府来制定。而在《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河南省本地的文件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关于收取“蹭暖费”的规定。在河南工作的律师付建也认为,在新乡这个小区收取“蹭暖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该小区的供暖缴费通知 除了无中生有乱收费的现象,很多地方还曾出现过不遵守法规,多收“蹭暖费”的情况。据报道,西安某小区2016年冬季采暖期的空置房暖气费(即“蹭暖费”),是按照总热价60%的标准收取的。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当地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在2013年,山东德州还曾有物业公司提出“不按照暖气费的20%交蹭暖费就不卖电”,以此要求不想用暖气的住户交“蹭暖费”。然而,根据德州当年的文件要求,只需按面积10%的费用收取热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