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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让我们行走在4%的收费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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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说,“非收费公路体系”将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96%以上。1984年国务院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后,中国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目前,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集资建设的(详见今日本报23版)。
    前几年有媒体报道,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70%。收费公路的“收费”问题,为社会诟病已久。如今交通部公开表态说“96%的公路将不收费”,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然而,“好政策”终归要落实到实处才能让社会得到实惠。如今问题的关键其实并不在于这96%的公路何时不再收费,交通部门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而在于:公路收费涉及巨大的地方经济利益,要想将这一块“唐僧肉”从“虎口”里拔出来,恐怕并不那么容易。
    曾经有学者将密密麻麻的中国收费公路比喻为利益的天罗地网。在很多地方,明明法律规定的收费期限已经过了,很多公路偿清了修路贷款且早已有大幅盈余,却仍然还在“按部就班”地设卡收费。原因何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的权力自肥而已——因为有利益在其中,收费公路这一个“利益增长点”,地方管理者根本就不愿意轻易放弃。地方政府部门的一个红头文件,就能让非法的收费“合法化”,“一些原本由政府投资的公路,在15年收费期限到来之前,政府部门也常常通过转让方式,将其摇身变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操作简便毫无成本。
    从这个角度看,要将96%的公路变成非收费公路体系,显然首先要打破这个复杂的、根深蒂固的权力利益网络,而单凭交通部这么一个中央部委去完成这项重任,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除了法律制度上的完善之外,还得认真治理一下地方政府的部门权力自肥,尽快让权力的触角从公路的收费利益中收回来,并置于可监控、可监管、可监督的阳光视野下——无论是强化制度建设,还是推进在这一领域的公共监督,都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只有破除了纠缠在公路收费里的权力自肥,96%的非收费公路体系才能真正构建起来。同时,信息的公开也很重要,哪些是收费公路,哪些是不收费公路,不能成为交通部门管控而外界无法破解的“达芬奇密码”,要一一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倘若离开了上述三个前提,“96%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只能听起来很美,而最大的可能是,我们将总是“巧合”地行走在4%的收费公路上。 陈一舟
发表于 2011-3-25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收取的费用 财务透明 都用到老公路养护、新公路建设上也就算了。
养路费取消后,公路处上路检查多了,罚款多了,还不如收养路费。
所以,与其公路不收费,还不如努力去透明收费用途。
发表于 2011-3-2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希望有一个声音回应我们 “放心 不会再让你们行走在4%的收费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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