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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共享单车出交通事故!预约后换人开 出事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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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淄博市桓台县兴桓路与建设路路口,一辆共享汽车撞上了路边的水泥电线杆。警方供图
齐鲁晚报淄博11月14日讯(记者胡泉通讯员于钧波)伴随着猛烈的撞击声,一辆共享汽车撞上了路边的水泥电线杆,车辆损坏严重,驾驶员和乘客的身体均受到损伤……这是日前发生在淄博市桓台县兴桓路与建设路路口的一起交通事故。
在事故现场,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桓台大队事故科民警鲍冰泽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该共享汽车上的驾驶员与乘客均被120急救车接走。“来到医院后,我们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者刘某星,经过酒精检测,发现他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52mg/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更令民警感到吃惊的是,共享汽车的预约人并非驾驶员,而是乘客。
原来,当晚刘某星约刘某一起喝酒,喝完酒后,刘某用自己的证件预约共享汽车,但驾驶共享汽车的是刘某星,即将行驶到建设路路口时,刘某星驾驶共享汽车正面撞向电线杆,导致车辆前端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弹出。经医院诊断,车内驾驶员的肋骨骨折,乘客的面部有多处损伤。
目前,刘某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面临刑事处罚。而刘某与共享汽车公司或将被追责。
其实,预约启动共享汽车后换人驾驶的情况并非个例。据桓台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他们曾查获一起未成年人驾驶共享汽车练车的案子。一位驾驶员用自己的身份信息预约了一辆车,自己没有开却交给一位年龄只有16岁的未成年人驾驶。
“从我们查获的这几起案子来看,预约者预约了车辆后,并不是自己驾驶,而是选择交给他人驾驶,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驾驶员的不负责。发生事故后已经约谈过共享汽车淄博地区的相关负责人,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共享汽车的检查力度。”该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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