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325|回复: 1

单县街头一电动三轮车和轿车相撞!交警:电动车全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9日,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追尾,单县交警大队经过勘察认定,电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单县交警大队消息,12月19日14时40分许,民警接到事故报警后赶至现场,发现电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掉在地上,轿车尾部受损,而电动车驾驶人朱某怀里还抱着一名婴儿。



经询问,朱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握着电动三轮车车把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的轿车。由于单手操作,朱某躲闪不及,直接撞在轿车尾部。所幸,车上人员都没有受伤。



交警部门通过勘察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朱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民警提醒,骑电动车出行时,切记不可单手骑行,因为单手骑行操作不便,遇到紧急情况无法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具有不小的安全隐患。(单县交警大队 陈培勇 供图)
发表于 2018-12-2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车就应该不允许生产,上路后人员素质较低且风险性较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9 00:4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