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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延津:翁婿同饮酒 姑爷出门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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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治网讯(王清平 通讯员 岳风琴)按照我们传统的习俗,每年的大年初二都有“回娘家”的习俗,女儿、女婿一起回娘家当然少不了好吃好喝好招待。但不听劝阻酒后驾车,结果可能就悲剧了。日前,延津的一名司机就是这样因酒驾出现单方事故被交警查获



2019年2月6农历正月初二下午,延津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接群众报警,在迎宾大道里乡村路口北一辆轿车翻在路边麦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一辆车牌号为G63**K号轿车在路东边麦地翻车,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名叫赵某,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散发酒气,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53.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后经询问得知,赵某当天在岳父家喝酒后驾驶其岳父的车出门,尽管家人对其百般劝阻,但赵某仍然一意孤行,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谁料想出门不久就发生了事故,幸好有路过的群众报警。清醒后的赵某后悔不迭,幸亏老婆小孩不在车上,也并未出现任何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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