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廊沧高速匝道附近发生了一起因行车道驶入高速匝道未减速导致的追尾事故。看看这图就知道撞得不轻!
当日14时许,廊沧高速廊坊方向K27处,廊沧高速与荣乌高速互通立交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经查看车辆行车记录仪,民警发现,驾驶员王先生驾驶的鲁Q牌照的小型轿车紧随冀J牌照小轿车准备驶入匝道。大约距离匝道口还有200米左右的位置,前方小车因即将转入匝道,降低了车速,但是王先生并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而是直接与前车的左后部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前车冀J牌照轿车在两车碰撞后又与护栏碰撞,车辆头部、尾部均受损严重,后车车头右前部受损。经现场勘察,民警认定后车驾驶员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在由高速公路行车道驶入收费站或互通立交的匝道前,应当提前并道、适当降低车速、安全有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