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2月27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内蒙古“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要在60日内完成。 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有关规定,决定对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要在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自治区安委会文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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