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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14时39分许,郭某驾驶豫F0****号轻型箱式货车,在江山路冷库卸完货之后,沿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三环高架南阳路立交桥限高架时,因限高导致车辆无法通过,于是该车驾驶员在桥面上停留了将近十分钟后开始往后倒车,致使北三环东向西车辆严重拥堵。
14时40分许,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视频监控巡查时发现该车,立即通知辖区大队。五大队民警何少亚接到大队指挥室指令后立即赶至现场将货车引导至地面一层后,对豫F0****号轻型箱式货车驾驶员郭某处罚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处罚。
各类型货车特别是中型、重型货车相对于小型车,其盲区更大,质量更重,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起严重后果。
因货车违法上桥后在桥上出现事故等险情,对交通通行和安全造成恶劣影响,这样的例子时有发生。
因此作为大型车辆驾驶员更要遵守交通按律法规,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忘记安全,成为马路上的“杀手”。郑州交通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看清交通标志,不要任性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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